關于做好2019年度福建省“文化企業十強”“最具成長性文化企業”推薦申報工作的通知
2019-03-01 11:11:08
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市)區委宣傳部、高新區黨群工作部:
根據省文改辦《關于開展2019年度福建省“文化企業十強”“最具成長性文化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請各單位積極向我部推薦本地區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省“文化企業十強”或“最具成長性文化企業”。省文改辦《通知》和相關表格電子版可在福州文化創意產業網(www.haierdianqiweixiu.com)通知公告欄下載。申報具體要求如下:
一、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必須在福州行政區域內依法工商注冊,規范運營兩年以上,從事文化核心領域和文化相關領域行業(以進入全市文化產業單位名錄庫為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均可參評福建省“文化企業十強”“最具成長性文化企業”。
2.同一家文化企業或者有隸屬關系的不同文化企業不得同時申報“文化企業十強”,也不得同時申報“最具成長性文化企業”。
3.經濟效益方面:
(1)文化企業十強:主業突出,從事文化核心領域和文化相關領域行業的收入占企業當年經營收入總額60%以上。主營收入、凈利潤、凈資產、出口創匯能力居同行業前列,經營管理機制較健全,具有較強的競爭力和實力。
(2)最具成長性文化企業:主業特色鮮明,從事文化核心領域和文化相關領域行業的收入占企業當年經營收入總額70%以上。最近一個完整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達到500萬元(含)以上,在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營業收入、利潤總額年均復合增長率30%以上,凈資產平均收益率10%以上,資產負債率低于70%。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增長率應超過銷售收入增長率,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二、申報材料及要求
1.《福建省“文化企業十強”推薦表》或《福建省“最具成長性文化企業”推薦表》;
2.“一照三號”營業執照副本(未換領“一照三號”營業執照的,需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的副本);
3.2018年度稅務部門完稅證明副本;
4.“文化企業十強”提供經審計的2017年和2018年企業財務報表,“最具成長性文化企業”提供經審計的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企業財務報表;
5.企業近三年來獲得的各項榮譽證書、科研成果、知識產權登記等證明材料副本,落款日期為2018年1月之后或認定有效期覆蓋2018年的為有效證明材料;
6.外向型企業需提供外匯管理部門出具的2018年文化產品出口創匯證明;
7.企業及產品介紹動態影像資料(10分鐘以內,評審使用);
8.企業簡介及經營事跡介紹(1500字以內),要突出特色亮點及在相關領域的領先優勢,用事實數據說話,涉及影響力及位次的表述,盡量引用第三方證明或權威報告相關內容。
9.以上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并附目錄(一式五份,并刻成光盤一式兩份,面上貼項目名稱標簽,文字材料盡量采用word格式)。
四、推薦程序及要求
1.市直有關單位可直接推薦本行業文化企業;各縣(市)區委宣傳部、高新區黨群工作部可直接推薦轄區內文化企業;市屬文化單位及其所屬文化企業由本單位負責推薦。
2.各地各部門應根據申報要求對企業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核,經審核后統一出具推薦函至我部,內容包括企業的業績及推薦理由,并加蓋公章。
3.獲評2018年度省文化企業十強、最具成長性文化企業的,要按本次要求重新申報參評。
4.各地各部門要抓緊做好組織推薦工作,于3月22日(星期五)前將推薦企業申報材料報送我部(聯系人:陳昭群,聯系電話:83351057,電子郵箱:fzwcb@163.com)。
附件:1.2019年度福建省“文化企業十強”推薦表.docx
2.2019年度福建省“最具成長性文化企業”推薦表.docx
中共福州市委宣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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