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創”視野下的福州文化消費市場培育研究
2012-08-10 16:02:01 來源:福州文化創意產業網
施煒 傅懿瑾
一、研究背景
文化消費是人類享用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的活動。其內涵包括文化產品消費和文化服務消費兩類,具體說來,居民在文化教育、影視、戲劇、音樂、出版、音像、休閑、娛樂等方面的消費,都屬于文化消費的范疇,從消費對象劃分,又可分為個人文化消費和公共文化消費,本文所論述的,特指福州城鄉居民的個體文化消費。
近年來福州市緊緊抓住中央支持海西建設和經濟轉變方式的契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推動產業升級轉型。2010年,福州市實現地區生產總值3068.21億元,人均GDP約43120.88元,約等于6843.28美元。同時,福州產業結構不斷優化,第三產業比重逐年遞增,2010年,第三產業生產總值首次超過第二產業。根據福州市統計局公布數據,2010年福州市民在“教育文化娛樂服務”方面的消費總支出約為147.78億元。國際經驗表明,當人均GDP達到1600美元時,服務性消費支出占個人消費支出50%;當人均GDP超過3000美元時,文化消費就會出現較大幅度的增長,文化消費需求將占總消費支出的23%,經濟增長將由投資拉動進入到消費驅動階段。而目前,福州市市民“教育文化娛樂服務”消費的支出僅占總消費支出的13%左右,由此,我市市民個體文化消費水平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充分培育個人文化消費市場,正確引導社會資本進入文化領域,有效地將文化資源轉化為產業資源,同時兼顧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成為文化消費市場培育中的當務之急。
二、“文創”視野下的福州市文化消費政策推動
文化消費關系到居民生活的精神層面,作為文化藝術活動的管理方,政府行為在文化再生產過程中起著不可或缺的作用,具有指向標的意義。福州市委、市政府充分認識到文化再生產與文化消費之間的互動關系,從政策層面入手,積極培育文化消費市場,為廣大市民提供了豐富多樣的文化消費產品,主要表現在:
(一)政策引導,鼓勵社會資本進入文化領域
近年來,福州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視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充分挖掘福州深厚的人文歷史資源與自然生態資源,并積極將其轉化為產業資源,初步形成了行業較為齊全、產業鏈條比較完整、多種經濟成分并存的文化創意產業體系。同時,福州市努力改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環境,先后頒布實施了《福州市加快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意見》、《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創意產業發展扶持政策的意見》、《福州市文化創意產業示范企業、示范基地(園區)評選命名管理辦法》等產業政策,十七屆六中全會以后,福州市委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提出了《加快文化強市建設的實施意見》;針對具體行業先后制定實施了多項扶持政策。全方位的政策引導給文化企業注入強大的動力,流入文化領域的社會資本呈上升趨勢,據不完全統計,2011年全市文化創意產業總投資額超過100億元,為文化產品生產提供有力保障。
(二)資金支持,創造良好環境服務文化生產
在2009年,福州市建立了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通過采取貸款貼息、項目補助、資助和獎勵等方式,積極扶持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據初步統計,每年市級財政用于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性資金就超過5000萬元。良好的發展環境充分調動了文化企業生產活力與創新力,文化企業在豐富文化產品市場的同時,也獲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截至2011年底,福州已擁有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基地1個,省級文化產業示范基地18個,市級文化創意產業基地(企業)19個。
(三)項目帶動,賦城市改造予文化內涵
近年來福州市以工業轉型升級、城市空間布局優化為契機,利用城區工業企業搬遷后留下的老廠房,規劃建設了芍園壹號文化創意園、榕都318文化創意藝術街區、福百祥1958文化創意園等一批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基地);在原有的文脈資源基礎上,規劃改造了白馬河文化創意一條街、三坊七巷歷史文化街區、安泰河美食一條街,打造“溫泉游、閩江游、文化游”三大旅游品牌。不僅提供了多樣的文化產品,豐富了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而且使市民在消費過程中接受文化藝術的熏陶,思想受到感染,情感得到升華,在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方面,都取得良好成效。
(四)增加投入,建設基礎設施保障文化消費
公共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對市民個體文化消費起著保障性作用,根據財政局公布的數據,2010年福州市地方財政對文化事業類的投入資金為4.52億元,普惠文化、教育、體育各個領域,為個體文化消費提供依托,2010年福州市民在“教育文化娛樂服務”方面的消費總支出約為147.78億元。從而為進一步培育福州市文化消費市場、完善文化再生產產業鏈、提升文化消費產品質量,打下堅固的基礎。
三、福州市推動文化消費和培育文化消費市場的成就與不足
市場是影響文化消費的重要因素,文化消費的受方——消費者則是影響全市文化消費發展情況的另一個重要方面。個體文化消費水平直接反映文化消費市場的成熟度,地區居民的精神文化產品的消費行為映射出一個地區居民生存和發展訴求的滿足度,并且受經濟增長、收入水平、消費結構、積蓄習慣等因素制約。下列幾組數據的縱向與橫向對比,則直接映射了福州市個體文化消費發展程度和文化消費市場的發展水平。
(一)福州市近三年文化消費個體文化消費動態
個體文化消費受諸多因素影響,下文根據福州市統計局公布的數據中整理出人均產值、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費支出、人均積蓄狀況等方面的數據,從多個角度了解福州市個體文化消費的變動態勢。
人均年產值。人均年產值與人均年文化消費的比值可以衡量文化消費對地區GDP的拉動效應,反之,同樣反映了經濟增長帶動文化消費需求的實際效應。從2008年到2010年,福州市城鄉居民人均年文化消費與人均年產值的比值一直在4.6%上下浮動,文化消費支出與經濟同步增長。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與人均年文化消費的比值體現的是一定收入水平下的文化消費需求。我市該指標在2008年和2009年該比值在8%上下波動,2010年,該比值達到9.14%增加了1%左右。
人均文化消費。如果把居民總消費支出劃分為文化消費和非文化消費兩類,人均年總消費支出與人均年文化消費比值可以直接反映出一定消費結構中的文化需求。2008年、2009年我市該比值為11.4%左右,2010年福州市城鄉居民文化消費支出比例為13.16%,比往年增長了約1.6個百分點,折射出2010年全市經濟增長、“擴大內需”、刺激消費等政治經濟背景下文化消費發展的巨大的潛力。
“非文化消費剩余”。“非文化消費剩余”指的是文化消費與繼續的總和,人均文化消費與人均非文化消費剩余的比值,體現出一定積蓄習慣下的文化消費需求。福州市近三年的比值約為21%左右,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對消費習慣沒有產生明顯影響。
總體而言,近三年福州市民個人文化消費量有所增加,與經濟發展水平同步,另一方面,福州市居民的消費結構、積蓄習慣等并沒有發生根本性改變,產業推進的影響力并未發揮,而消費對生產的反作用也并不明顯。需要指出的是,統計數據中的“教育消費”并沒有與“文化娛樂服務消費”分離,為文化消費的考量和界定帶來了不確定因素
(二)各地市2010年文化消費相關參數
表一:2010年度各地市文化消費相關參數情況表 | ||||||
序號 |
城市 |
人均年產值(元/人) |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元/人) |
人均年消費支出(元/人) |
年教育文化娛樂服務消費(元/人) |
人均年非文化消費剩余(元/人) |
1 |
福州 |
43120.88 |
22722.78 |
15777.64 |
2076.85 |
9021.99 |
2 |
廈門 |
58157.41 |
29253 |
19961 |
2198.8 |
11490.8 |
3 |
杭州 |
68339.62 |
30034.99 |
20218.98 |
2088.77 |
11904.78 |
4 |
南京 |
62592.88 |
28311.63 |
18156.34 |
2515.02 |
12670.31 |
5 |
深圳 |
91822.43 |
32380.86 |
22806.54 |
2871.46 |
12445.78 |
通過與廈門、杭州、南京、深圳等四個城市的文化消費狀況的比較,福州市文化消費主要影響因素的各項指標與其他幾個文化產業發展水平較高的地市相近,從另一個層面驗證了福州市大力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積極培育文化消費市場的所取得的成效。
四、促進文化消費市場培育的政策探討
十七屆六中全會強調了“擴大文化消費”的重要意義,基于政策推動角度,筆者建議從以下幾點著手,培育新的文化消費增長點。
(一)加快文化創意產業進程,促使文化生產與文化消費相互促進
深入文化體制改革,推動文化創意產業跨越式發展,為文化消費市場提供產業保障,進而以消費帶動生產,推進產業進程。通過培育主導產業、提升傳統產業、打造特色產業和發展新興業態,構建地域特色鮮明、富于創新創意、產業融合發展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格局;通過推動產業集聚,優勢產業集約化、規模化、品牌化,形成產業門類豐富、空間布局合理、文化創意園區和企業眾多、品牌和產品特色鮮明、產業鏈完備的現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格局。
(二)構建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完善產業鏈,刺激文化消費
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文化市場體系,充分發揮市場在文化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壯大文化市場主體,優化文化市場格局,培育文化消費市場,擴大文化消費。
擴大文化商品、服務和要素供給,豐富文化市場內容,延伸文化再生產的產業上下游,完善現代文化創意產品的供給、流通、消費等各個環節,提升文化創意企業的生產能力;拓展文化市場平臺,活躍文化市場活動,培育文化要素市場,促進文化要素流通,提高文化市場資源配置能力;完善與文化市場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社會信用體系,加強市場監管,優化市場環境,確保文化市場健康運轉;拓寬文化發展思路與空間,促進文化、科技、市場與產品或服務的有機結合,積極培育新興文化消費產品。
(三)健全機制,完善政策,引導更多社會資本流向產業領域
近期福州市將出臺《福州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十二五”專項規劃》,通過產業理論和科學規劃指導我市下一步的文化資源利用開發;產業政策方面,福州市將制定修訂包括《關于推動文化創意產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的意見》在內的7項政策,運用產業政策積極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繁榮、發展,推動文化市場體系的構建和文化消費市場的培育;財政政策方面,福州市將進一步落實鼓勵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財稅、金融政策,制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形成比較健全的扶持文化產業發展的政策體系,充分調動各類因素,引導更多的社會資本流向文化創意產業領域。以文化生產帶動文化消費,以文化消費刺激文化生產,從而增強福州文化創意產業總體實力和競爭力,提升福州“軟實力”,形成強大的文化吸引力和凝聚力。
(四)持續增加基礎性設施投入,加強文化消費硬件建設
與個體文化消費相對應的,是公共文化消費,亦即公共文化基礎投入。個體文化消費形式無論是有形的文化產品還是無形的文化體驗,都離不開文化基礎設施,尤其是公共文化基礎設施的建設。因而一方面加大地方財政對硬件設施的建設,另一方面,積極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文化。采用“誰投資, 誰受益”的激勵機制, 以吸引更多的社會力量、社會資金投入公共文化領域,促使文化體制改革與文化產業發展同步前行。
(五)加強精神文化消費引導,提高市民對文化產品的鑒賞水平
從文化管理角度,通過正確引導娛樂性消費、加強知識性文化消費、鼓勵技能性文化消費、促進文化產品消費,都是加強精神文化消費引導的有效途徑。今年福州市將探索建立面向終端消費者的文化消費補貼機制,以此促進全民文化活動參與率逐年提高,力求從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入手,通過潛移默化的觀念輸出,形成文化消費的“集體意識”,引導積極健康的文化消費。
(作者單位:中共福州市委宣傳部文化發展改革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