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第十一屆福建省“文化企業十強”暨第五屆福建省“最具成長性文化企業”推薦申報工作的通知
2022-03-24 15:22:08
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市)區委宣傳部、高新區黨群工作部:
根據省文改辦《關于做好第十一屆福建省“文化企業十強”暨第五屆福建省“最具成長性文化企業”推薦申報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請各單位積極向我部推薦本地區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省“文化企業十強”或“最具成長性文化企業”。省文改辦《通知》《福建省“文化企業十強”“最具成長性文化企業”評選管理辦法》和相關表格可在福州文化創意產業網(www.haierdianqiweixiu.com)通知公告欄下載。申報具體要求如下:
一、申報條件
1.在福州行政區域內依法工商注冊,規范運營三年以上,從事文化核心領域和文化相關領域行業(以進入全市文化產業單位名錄庫為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均可參評福建省“文化企業十強”“最具成長性文化企業”。同一家文化企業或者有隸屬關系的不同文化企業不得同時申報“文化企業十強”,也不得同時申報“最具成長性文化企業”。
2.社會效益方面
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積極承擔社會責任,文化產品和服務的導向正確。實施文化精品戰略,積極打造文化品牌。納稅總額在同行業處于前列,銀行資信等級較高,重合同守信用,熱心社會公益事業。
3.經濟效益方面
(1)文化企業十強:主業突出,從事文化核心領域和文化相關領域行業的收入占企業當年經營收入總額60%以上;最近一個完整會計年度的主營收入、凈利潤、凈資產居同行業前列,原則上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于8%或凈利潤增長率不低于5%。
(2)最具成長性文化企業:主業特色鮮明,從事文化核心領域和文化相關領域行業的收入占企業當年經營收入總額70%以上。最近一個完整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達到1000萬元(含)以上,近三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的年均復合增長率30%以上,利潤總額正向增長;凈資產平均收益率達到10%以上,資產負債率低于70%。
4.發展創新方面
企業擁有行業領先的技術水平或代表產品(服務),發展潛力大;商業模式富于創新,呈現可持續發展趨勢;企業品牌的市場價值、知名度、美譽度高;著作權、專利、專有技術、商標專用權等無形資產的優勢較大;具有良好的創新基礎條件和人才隊伍,在科研成果、知識產權登記和交易等方面成績顯著。
其中,最具成長性文化企業在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增長率應超過銷售收入增長率,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5.重視加強企業黨組織建設,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發揮好的企業,優先推薦。
6. 在“福”文化宣傳推廣、創作和產業發展方面成效突出的企業,優先推薦。
7.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企業不推薦:
(1)申報截止日之前在“信用中國(福建)”網站上查詢到黑名單記錄;
(2)企業上年度有違法違規違紀行為受到宣傳文化系統或者相關部門通報批評或處罰的;企業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等主要負責人受到相關部門處理的;企業和企業主要負責人有其它較大負面社會影響行為的;企業近2年內有因違反納稅規定被行政處罰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自然人股東被列為失信行為人的,同時需明確承諾不存在可能對本次認定產生不利影響的未結訴訟。
(3)已經累計三次被認定為“福建省最具成長性文化企業”的企業,不再推薦為“福建省最具成長性文化企業”。
二、申報材料及要求
1.福建省“文化企業十強”推薦表(見附件1)或福建省“最具成長性文化企業”推薦表(見附件2);
2.“一照三號”營業執照副本(未換領“一照三號”營業執照的,需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的副本);
3.“文化企業十強”提供經審計的2020年和2021年企業財務報表,“最具成長性文化企業”提供經審計的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企業財務報表;
4.企業近兩年來獲得的各項榮譽證書、科研成果、知識產權登記等證明材料副本;
5.企業主要情況介紹(包括經營現狀、主要產品或服務、主要股東、融資情況;企業黨組織建設、社會效益情況等,1500字以內),要突出特色及在相關領域的領先優勢,用事實數據說話,涉及影響力及位次的表述,盡量引用第三方證明或權威報告相關內容。
6.以上內容須裝訂成冊并附目錄,提交紙質材料(紙質材料復印件需注明與原件一致并加蓋公章,一式兩份)及電子文檔(刻盤一式兩份)。
三、推薦程序及要求
1.市直有關單位可直接推薦本行業文化企業;各縣(市)區委宣傳部、高新區黨群工作部可直接推薦轄區內文化企業;市屬文化單位及其所屬文化企業由本單位負責推薦。
2.各地各部門應根據申報要求,對企業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初審(務必填報合規性核查表,見附件3、4),初審合格后統一出具書面推薦函至我部,并加蓋公章;
3.往年認定的福建省“文化企業十強”及提名企業、“最具成長性文化企業”,要按本次要求重新申報參評。
4.各地各部門要抓緊做好組織推薦工作,于4月6日(星期三)前將推薦企業申報材料報送我部(聯系人:林沁之,聯系電話:0591-83353167,電子郵箱:fzwcb@163.com)。
3.第十一屆福建省“文化企業十強”申報材料合規性核查表.docx
4.第五屆福建省“最具成長性文化企業”申報材料合規性核查表.docx
中共福州市委宣傳部
2021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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