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抓兼并重組機遇做強做大文化企業--福州市文化旅游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016-09-30 10:50:18
福州文化旅游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文投集團”)是福州市委、市政府為加快培育一批主業突出、競爭力強、帶動作用明顯的大企業集團,是對市屬國有企業進行布局調整與優化重組背景下組建成立的國有投資集團,是福州市實施“文化強市”戰略的重要平臺。文投集團主要承擔福州文化與旅游資源優化配置、拓展開發和品牌打造的重任。
一、文投集團重組背景
文投集團的兼并重組工作主要以政府主導的資產重組為重點。根據《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組建福州文化旅游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批復》(榕政綜〔2013〕237號,以下簡稱《批復》)精神,文投集團于2013年8月組建成立。成立之初即陸續開展對劃撥企業開展清產核資審計工作,根據審計報告及時完成劃撥企業出資人變更手續,文投集團組織架構初步搭建。為響應《福州市政企脫鉤方案》根據文投集團整體戰略定位,結合接收的資產情況,按照歷史文化街區、文化旅游、文體賽事、文化影視傳媒、文化產權“五大板塊”進行資產梳理,按照行業特點,指定或成立子公司負責運作。
二、重組案例
在文投集團的產業機體中,文化是核心,金融是支撐,旅游、體育、影視傳媒、產權等其他產業是內容,以“突出文化內涵,文化產業為統領,各產業為配套”作為文投集團資產重組的思路,把跨行業重組作為企業重組的重要部分,建設文投集團各大板塊產業鏈。
(一)產業重組
以文體賽事產業為例,文投集團于2014年接收原福州市體育局下屬的福州市體育設施管理中心,依托海峽奧體中心、福州市體育館及大夢山游泳館,對文體賽事產業進行了全方位的戰略部署。前期先對劃撥的市體育設施管理中心人員、福州市體育館、大夢山游泳館、海峽奧體中心進行初步整合,組建福州文體產業開發運營有限公司,并將海峽奧體中心、福州市體育館、大夢山游泳館、南江濱沙排場等重資產注入,明確發展方向;中期依托海峽奧體中心這一文體賽事發展平臺,積極推動各賽事、演藝及大型活動的開發,嘗試低費、免費對外開放運動場所,既保證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又營造了全民健身的良好氛圍,提升產業影響力;后期將隨著海峽奧體中心商業廣場二次建設的完成,以“海峽奧體中心+中央商業街”為核心的奧體商圈,全面推進體育產業平臺的搭建和運營,打造城市體育名片和體育產業的標桿。
以影視傳媒產業為例,影視傳媒產業將作為福州文投集團文化產業發展支柱產業,前期先對劃撥的市電影發行放映中心、市電影隊、市演出公司、市歌舞劇院以及市屬影劇院進行初步整合,組建專業化公司即福州文化藝術傳播有限公司進行運營,將閩劇藝術傳承發展中心、曲藝團等富有福州傳統特色文化的資源注入產業中,以文化傳承提升產業內涵;經過一段時間的運作,中期依托文投集團所屬富有風味的歷史街區及整合后的院線資源,建立文化影視基地,從微小成本電影入手,配合文化產權產業特色,進行微電影、小電影成本拍攝制作,提升產業影響力;待知名度及品牌建立并有廣泛影響力后,后期廣告產業逐步介入院線、影視基地,開發電影衍生產品,提高經營效益。以文化為中軸核心,實現影視傳媒產業漸進式發展,實現產業鏈的建設和完善。
(二)人員安置
文投集團在推進市直部門與所管轄的企業和經營性資產脫鉤的進程中,對原有企業要進行企業化改制,原事業編制人員是否保證改制順利,實現產業重組的關鍵問題,給予過渡期。在維持穩定的前提下,分類甄別,逐步進行人員分流。對于經甄別或培訓后通過適崗考核可分流調崗的人員,由各子公司編報人力需求計劃書,集團黨群部負責在集團各子公司內部統籌分流、安置。制定薪酬發放標準,定崗定薪,崗變薪變,加強崗位培訓、業務輔導,并加強績效考核,實現集團對所屬企業干部與員工的績效目標管理和過程管理,在維持企業和社會安定穩定前提下,減少人力費用開支。
三、存在的問題
(一)機制體制理順問題
福州文投集團已劃轉和待劃轉的資產質量參差不齊,產權管理關系與資本出資關系、債權債務關系的理清存在困難。
(二)配套資金政策扶持問題
福州文投集團現有文化經營性資產盈利能力較弱、產出不足,難以償還到期貸款本息;政府投資性的文化項目面臨政策性虧損的風險,運營管理困難,缺乏后續政策、資金、新項目支持;創新文化產業的金融政策環境不配套。
(三)人員問題
除離退休人員,目前接收的所有企業尚有在冊人員超過300人,總體上年齡偏大,并在數年內將逐步退休。這些人員又分“在職在崗”及“在職待崗”兩種狀態,而“在職在崗”人員又分全民所有制身份及改制返聘、城鎮合同制、新勞動合同制等等不同狀況。特別是主營業務停止的企業中,很大一部分人員已不參與主業經營,在業務能力、知識結構、工作進取意識上與市場競爭需求已有一定距離。
四、發展戰略思路及下一階段舉措
(一)發展戰略思路
一大愿景:全面打造成為以文化產業為基礎的非銀金控投資集團,從而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并成為社會文化事業的主流運營商。
兩大任務:一是,實現各大業務板塊資源的優化配置;二是,完成項目拓展開發和品牌打造的任務。
三大步驟:分為發展戰略制定與部署階段、戰略實施與管理階段、戰略評價與控制階段。將發展思路與實際工作相結合,因地制宜,與時俱進,密切跟蹤,及時調整,從而確保發展戰略目標的實現。
四大平臺:真正成為福州市重大文化旅游產業項目實施平臺、全市文化旅游資源整合平臺、福州文化旅游品牌創建平臺和文化資本增值平臺。
(二)下一步舉措:
1、持續完善集團化管理體系
根據集團組織架構,完善三級母子公司管理體系:對子公司的重大決策、資產(含大額資金)調配、人力資源等三項權限進行適度集中管理,同時,根據各子公司的業務發展特點,進行適當的、必要的授權,建立集團化權限管控模式。在一些重要業務運營上,采用集團統一決策、子公司落實執行的集分權模式。在重大項目或大型活動管理中導入矩陣式管理模式,達到扁平化管理目標。在全集團范圍內推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同時完善激勵及約束機制,以達到成本和利潤指標管理及風險的有效控制。
集團財務部每年編制總部的財務預算并做好資金計劃,充分挖掘集團的融資及資本運作功能。集團對各子公司每年末編制上報的下一年度資金及財務預算進行審核,對各重大項目、大型活動啟動之前編制的預算方案進行審核,批準后下達執行。
建立覆蓋集團、下屬子公司、項目單位的多級管理模式,實現集團和下屬企業對投資項目全過程的管理;實現集團對所屬企業各類資產、投資項目的科學決策、實施過程的動態監控、運營效果的跟蹤評價;建立一套適用于集團投資管理需要的監測預警指標體系,實現所涉項目從決策、審批、實施以及運營全生命周期的一體化、標準化管理。
利用集團的資產優勢及國有投資集團的平臺優勢,通過銀行信貸支持、資產證券化、發行債券票據以及發起基金等形式,獲取社會資金資源,同時爭取政府專項扶持資金等方式多方籌措資金,一方面解決集團發展的資金需求,另一方面使集團成為資金的集散池,靈活應用各類資金。前期主要以銀行貸款、發行債券等間接融資為主;中期爭取與相關社會投資機構、金融機構共同發起設立文化產業投資基金、旅游地產投資基金、體育產業投資基金、影視動漫產業投資基金、文化創意產業創投基金等多種形式的基金;進行資產證券化運作,并力爭旗下參控股企業實現上市直接融資的突破。
2、優勢互補增強市場競爭力
歷史文化街區板塊:一是堅持保護與開發“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指導思想,將福州市極具代表性的風景名勝文化街區“三坊七巷”及正在改造開發的“朱紫坊”、“上下杭”,進一步朝“文商旅”復合、主題型商業地產模式方向發展,實現“以文帶旅、以旅興商、以商成文”的良性商業循環,形成文化與旅游并存、開發與保護并舉,互惠互利、和諧共贏的局面;二是圍繞創建國家級旅游度假區目標,利用音樂劇《啊!鼓嶺》的影響力,抓住鼓嶺獨有的文化底蘊與旅游資源,采用與周邊省市差異化運營的思路,優化現有項目建設,營造文化氛圍,特別是可以通過鼓嶺萬國別墅這一優質載體,融入西洋文化,打造福州萬國城,實現鼓嶺文化全產業鏈的建設與發展。
文化旅游板塊:一是充分利用自身特有的旅游資源和政府給予的政策,開發特色主題產業鏈,開拓市場,開發如三坊七巷坊巷文化游、鼓嶺萬國文化游、海峽非物質文化遺產園溫泉養生游、海峽青年文化交流營兩岸文化展、海峽奧體中心競技演藝展等個性化定制觀光游覽線路,帶動旅游產品的銷售;二是切實抓好游客集散中心和旅游商品集散中心建設工作,構建市區與景區間有效銜接的樞紐,服務大眾,并通過引入專業文創團隊,推陳出新,研創一批帶有福州文化底蘊的的旅游紀念品,擴大收入來源;三是配合農村扶貧工作,打造鄉村旅游線路,參與全域旅游示范區建設,以旅游帶動福州周邊農村經濟發展。
文體賽事板塊:一是依托現有體育場館的優質資源及良好地理位置條件,響應政府號召,做好青運會主題展示館建設工作,弘揚青運精神,展示福州文化,并加強全民健身文化推廣,實現文體賽事場館資源的保值增值;二是充分利用承接國際國內賽事活動的機會,促進體育文化交流,利用賽事平臺,開發賽事運營權、冠名權、贊助權等核心資源,打造福州大型體育賽事品牌,擴大福建體育文化影響力,并借助閩籍知名運動員,探索成立羽毛球、足球、排球等職業體育俱樂部,激發社會力量,復興福州體育文化;三是發揮優勢,促進體育與歷史文化街區旅游結合,積極創建國家級4A旅游景區,開發有特色的體驗式、參與性相關體育旅游項目,如自行車游鼓嶺、自行車周邊休閑游等,促進福州特有體育文化形成,加快文投集團體育板塊與文化板塊業務融合發展。
文化影視傳媒板塊:一是進一步做好影院的終端業務開發,包括恢復影院經營增長、部署以媒體渠道資源為基礎的娛樂電商平臺等影視業務,擴展文化影視產業增長空間;二是利用絲路國際電影節優質平臺,實現影視產業鏈開發,通過多元投融資方式,開發電影業產業鏈相關業務;三是充分利用相關園區平臺資源,探索發展動漫制作、影視教育培訓等上游文化影視產業;四是發展廣告傳媒業務,集中統籌運營文投集團相關廣告媒介資源,同時向廣告傳媒的上游業務延伸,切入品牌策劃、廣告設計、廣告制作等綜合服務;五是探索開發旅游演藝項目,結合福州文化資源和優秀景點推出大型實景演出項目,并考察其可行性,分析經濟效益,促進文化與旅游融合發展,提升福州城市形象。
文化產權板塊:一是做好“接收與運營”和“保護與開發”雙重管理工作,在平穩接收相關單位的同時,開展文化產權、知識產權、專利技術等板塊相關業務的拓展和運營工作,并落實文投集團所持有的知識產權以及各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開發工作,特別是充分利用“福漆”品牌,在保護漆文化獨特性的基礎上,堅持“傳承”和“創新”相結合,進一步推動福州漆藝文化的發展;二是打造福州文化藝術品交易平臺,充分利用好文投集團旗下的壽山石鑒定中心、壽山石文化交易所兩大平臺,通過定期舉辦或承辦福州相關門類文化藝術品展覽會、品鑒會及藝術家論壇,營造藝術氛圍和交易聲勢,構建福州多層次的文化產權交易體系,引領行業市場交易方向;三是利用文投集團有關文化產權交易平臺,探索與相關單位或機構合作,共同發起文化創意產業創投基金,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并與國內知名院校及研究學者合作,共同提升福州傳統工藝、文化創意及企業產品的內涵與品位,做大文化產權板塊,做強閩都文化軟實力。
五、改革過程中需要的政策扶持
現階段,文化產業的發展仍處在起步階段,以文投集團為承建方的三坊七巷修復工程、海峽非物質文化遺產生態園工程、海峽青年營地及承辦政府的重大公益性項目絲綢之路國際電影節等項目,資金壓力大,且普遍存在盈利能力差、產出不足等問題。急需政府在金融貼息、稅收優惠等方面進行政策扶持,促進福州文投集團盡快做大做強。
(一)出臺鼓勵政策,從財政預算中安排一定比例資金,用于設立文化產業投資基金和貸款風險補償基金,對符合政策導向的文化產業貸款給予貼息支持,對銀行貸款損失給予一定的補償,引導信貸資金向文化產業傾斜。
(二)以先付后貼的方式推進文化產業貸款貼息,即項目單位先行向貸款銀行支付利息后,再予以貼息支持,貼息資金可實行比例核定和額度控制,貼息比例原則上為貸款付息期限內項目貸款利息總額的50%至100%,可對單筆貸款貼息總額進行規定。
(三)對體育場館認定為社會公益事業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對文化、體育賽事活動收到的贊助收入免征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或實行先征后返;對文化旅游企業在進行資產重組、整合過程中涉及房產問題的,免征相關稅費。
(四)制定文化旅游產業高層次人才的配套政策。例如對從事業單位、黨政機關引進的高層次專業人才,面向社會公開招募職業經理人。建立科學的、具有市場競爭力的薪酬體系等手段,優化企業的人才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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