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創意產業發展扶持政策的意見
2011-12-08 09:57:29 來源:福州文化創意產業網
為加快福州市創意產業發展,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特制定扶持我市創意產業發展的政策意見:
一、促進創意產業發展的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和我市已有關于加快創意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按照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科學、跨越發展的新要求,充分發揮我市資源稟賦和比較優勢,堅持市場化、產業化、社會化發展方向,加快創意產業發展,努力提高創意產業發展水平及其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增強省會中心城市綜合實力和競爭力。
(二)主要目標
加強對創意產業的培育、規范、引導和扶持,基本形成產業特色鮮明、布局合理、品位高尚、創新能力強、知名品牌多的創意產業發展格局,把創意產業培育成福州市國民經濟發展的新興支柱產業,創意產業整體水平和競爭力跨入全國先進城市行列。
1、產業規模。形成一批具有較大影響力的創意產業集聚區和中介機構,培育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和影響力的創意產業龍頭企業,創意產業重點領域保持持續增長,就業容量明顯增加,市場競爭力顯著增強,實現創意產業增加值保持年均兩位數增長速度,力爭高于GDP增速。
2、產業布局。發揮省會中心城市優勢,在中心城區和重點縣(市)大力發展創意產業。綜合利用自然人文景觀、文化遺址等資源,結合我市產業結構調整,在符合條件的專業產業園區或服務業集聚區內建立創意產業基地,充分發揮區域特色產業集聚效應,吸引各種創意產業相關企業集聚,引進一批國內外創意設計大師來榕設立工作室,形成重點突出、特色明顯、帶動力強的創意產業空間布局。
3、產業水平。建設發展若干個在全國有影響的創意產業基地;形成一批具有福州特色、在國內外有影響力的創意品牌;培育一批在國內有影響力的知名設計師和創意大師;具備舉辦國內外創意產業大型活動的能力,爭取獲得舉辦創意產業大型展會的機會,以展示福州城市綜合實力;推進榕臺創意企業的合作與交流。
二、創意產業發展的重點領域
根據閩政[2007]17號、閩政辦[2010]302號文件精神,結合福州實際情況,突出福州比較優勢,我市近中期(2011-2015年)重點發展下列創意產業領域:
1、創意設計。重點發展工業設計、工藝美術品研發設計、建筑設計等領域。
——工業設計。圍繞福州電子信息、機械制造、紡織服裝、輕工等重點行業,加強產品的外觀、模具和功能設計,形成較強的工業產品外觀造型和功能設計能力,力求在造型、色彩、材質、功能搭配和裝飾物等的選擇上突出時尚化特征,提升產品的內涵和附加值。積極構建若干個服務全市和海峽西岸經濟區的工業設計公共服務平臺,使福州成為海峽西岸經濟區乃至國內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響力的工業設計中心。(由市經委牽頭,有關部門配合)
——工藝美術品研發。主要發展以美術技巧制成的各種與實用相結合并有欣賞價值的造型藝術業,推動發展具有濃郁福州特色、在國內外享有盛譽、富有創意內涵的壽山石雕、脫胎漆器、漆藝產品、軟木畫、木根雕、鐵藝等工藝美術品的發展。(由市經委牽頭,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等有關部門配合)
——建筑設計。重點發展與建筑、環境等有關的設計活動,包括建筑裝飾、裝飾設計、室內設計、環境設計、園林景觀設計、城市規劃設計等行業。(由市建設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
2、數字服務創意。重點發展動畫動漫及網絡游戲、軟件設計等領域。
——動漫業。以加快福州國家動畫產業基地、長樂海西動漫之都建設為契機,重點發展動畫、動漫原創制作、網絡游戲生產、衍生產品開發。加快發展一批有發展潛力和發展優勢的動漫企業,實現動漫網游產業規模化發展。(由市經委牽頭,有關部門配合)
——軟件業。依托福州軟件園等重點創意產業園區,加快開發移動通信增值軟件和信息化軟件集成系統等應用軟件;大力開發應用于汽車電子、智能化儀器儀表、數字醫療設備等產品的嵌入式、實時操作軟件;開發游戲軟件、財務軟件、企業管理軟件、財稅管理軟件、網絡管理軟件等各種應用軟件。(由市經委牽頭,有關部門配合)
3、文化創意。重點發展文化休閑旅游業、廣播影視制作、新聞出版、文化創作與表演、廣告設計、會展服務、傳統文化民俗藝術傳承、創新和產業化等領域。(由市委宣傳部總牽頭)
——文化休閑旅游業。加快旅游景區和旅游基地建設,以城市人文資源和自然資源為依托,創新旅游項目,豐富旅游品種,拓展旅游線路,促成文化與旅游有機結合。(由市旅游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
——廣播影視制作。努力通過內容創新、科技創新、延伸產業鏈、拓展服務領域等手段,推動廣播、電影、電視及音像制作快速發展,培育一批有品牌知名度和市場影響力的精品欄目以及名策劃、名主持。重點發展以內容和技術更新為特征的廣播影視業、新聞出版報業和互聯網信息服務、廣播電視傳輸服務。重點加快網絡媒體、數字電視、移動電視、手機電視等新型媒體發展。(由市廣電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
——新聞出版。繼續發揮福州作為省會中心城市在傳統新聞出版方面已經擁有的良好社會效益和影響力,進一步整合資源,優化結構,重點培育有一定知名度和影響力的品牌報刊,拓展音像出版、電子出版、網絡出版等新的出版業態。(由市文新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
——文化創作與表演。根據市場和目標人群細分,重點發展適應海峽西岸省會中心都市需要的文化作品和演藝產業,扶持發展具有福州特色的閩劇等演藝產業,加快演藝產業市場化、品牌化和規模化進程。(由市文新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
——廣告設計。大力發展廣告策劃、廣告設計、廣告創意咨詢,重點培育一批擁有自主品牌和技術先進、主業突出、特色明顯、核心競爭力強的廣告創意龍頭企業。拓展移動電視廣告、手機短信廣告、網絡游戲廣告等新業務。(由市工商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
——會展業。依托海西的產業優勢,大力整合會展資源,創辦、培育一批重大的創意會展,形成以海峽國際會展中心為依托的海峽創意產業會展基地。(由市商貿服務業局牽頭,市貿促會等有關部門配合)
——傳統文化民俗藝術傳承、創新和產業化。推動閩劇、評話、伬藝、十番音樂等一批有地方特色的傳統文藝的繼承與創新,不斷推出精品,推出人才。(由市文新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
4、時尚設計及咨詢服務創意。重點發展時尚設計、管理及咨詢服務等領域。
——時尚設計創意。重點發展在引導消費,豐富生活中體現創造性及其價值的創意設計活動,包括休閑、時尚、美容、美食、婚慶、節慶、攝影等行業的設計策劃。(由市商貿服務業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
——咨詢策劃創意。重點發展為企業或個人提供各類商業、投資、教育、生活消費及其他咨詢、策劃服務的創意活動,包括市場調查、會展咨詢等重點行業。(由市商貿服務業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
三、扶持創意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一)加大財稅政策扶持力度
1、新成立的創意企業。在我市新注冊設立的,從事本政策重點發展領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創意企業,自注冊成立起3年,企業當年在我市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給予50%獎勵。
2、新引進的大中型創意企業或企業集團。鼓勵福州以外知名度較高、影響力較強的大中型創意企業在福州設立地區總部。對新引進我市的注冊資本100萬元人民幣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從事創意產品生產和創意服務的以下創意企業或企業集團:
(1)創意設計類企業,其中工業設計類企業年銷售收入100萬元以上,其他創意設計類企業年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上;
(2)動畫創意類企業年銷售收入1000萬元以上,其他數字服務創意類企業年銷售收入1億元以上;
(3)文化創意類企業年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上;
(4)時尚設計及咨詢服務類企業年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上。
上述企業自符合條件之年度起3年內,按其符合條件的年度在我市繳納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的地方留成部分給予50%獎勵。
3、重點創意企業。組織開展市級創意產業重點企業評定工作,根據企業資產規模、產值、利潤、從業人員、品牌影響等指標,兼顧企業成長性、帶動性等情況,每兩年組織一次評選市級創意產業重點企業。凡被認定為市級創意產業重點企業的,被認定當年,以該企業上一年度實際繳納的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稅額為基數,新增的地方留成部分給予100%獎勵。
4、企業研發投入。從事創意產業的企業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固定資產按規定實行加速折舊辦法;創意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5、從事創意產業的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從事創意產業的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的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6、相關財政優惠政策不得重復享受。企業同一年度如遇同時符合國家、省和我市的幾項財稅優惠政策的情況,應先享受法定稅收優惠,與本政策規定計算的獎勵額相比不足部分再由財政獎勵。企業違反規定被財稅審計等機關查補的稅款不得享受本政策規定的財政獎勵。
7、稅收獎勵申請的受理、審批和撥付。
稅收收入屬市本級的企業,其稅收獎勵申請先報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再報市財政局受理、審批并辦理撥款。
稅收收入屬市區共享的企業,其稅收獎勵申請先報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再報企業稅收共享區財政局受理,獎勵金額在150萬元以下的,由區財政部門審批并辦理撥款;獎勵金額在150萬元以上的,由區財政局初審并上報市財政局審批后,由區財政局負責辦理撥款。
市區共享稅收企業的獎勵金,按現行財政體制市區共享比例,由市、區共同負擔,應由市級財政承擔的部分,由市財政年終通過上下級體制結算,專項補助區級財政。
稅收收入屬馬尾區和八縣(市)的企業,其稅收獎勵申請由所在縣(市)財政局受理、審批并辦理撥款。
稅收獎勵實行跨年辦理。企業可于享受獎勵政策年度的次年7月底前向市、區財政部門申請獎勵,逾期不予受理。
8、企業申請稅收獎勵應提供以下材料:
(1)稅收獎勵申請報告;
(2)市級以上各相關行業主管牽頭部門的資格確認或市政府有關創意產業基地、產業聚集區、重點創意企業的認定文件,營業執照、工商登記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3)已繳稅款相關憑證或稅務部門開具的納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經核對無誤后,原件退回企業);
(4)其他需要提供的資料。
(二)鼓勵創意企業拓寬融資渠道
健全完善政府支持引導,全社會參與的多元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資本加大對創意產業的投資,鼓勵風險投資機構對創意產業開展業務。
1、貸款貼息。在我市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創意企業,對已形成一定規模,能起到產業帶動效應的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上的重點創意產業項目,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計算,2年內給予100%項目貸款貼息支持(每年貼息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及企業所交稅收地方留成部分)。
2、貸款貼息申請的受理、審批和撥付。
貼息的貸款需為本政策正式頒布實施之日以后的貸款,貼息的金額為貸款之日起2年的利息,利息補貼可逐年申請或者2年一并申請。
重點創意產業項目由項目所屬行業主管部門為貸款貼息的受理單位,負責項目、企業的初審,并按要求編制相關預算,市財政局審核后,按相關程序報批后撥付。
3、企業申請貸款貼息需提供的材料:
(1)貸款貼息申請報告;
(2)重點創意產業項目由項目單位提供重點創意產業項目的相關證明材料以及項目單位的營業執照、工商登記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3)企業與承貸金融機構簽定的項目貸款合同、借款憑證、實際支付的貸款利息結算清單。
4、風險補償。對擔保公司為創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的,時尚設計及咨詢服務類企業按年度擔保平均余額5‰,創意設計類企業按年度擔保平均余額8‰,數字服務創意、文化創意和高新技術創意企業按年度擔保平均余額16‰給予風險補償。
5、風險補償申請的受理、審批和撥付。
風險補償需為本政策正式頒布實施之日以后的融資擔保。
風險補償由擔保公司提出申請,接受融資擔保的創意企業行業主管部門為受理單位,負責初審,并按要求編制相關預算,市財政局審核后,按相關程序報批后撥付。
6、風險補償申請貸款貼息需提供的材料:
(1)風險補償申請報告;
(2)融資擔保合同;
(3)擔保公司和創意企業的營業執照、工商登記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三)加大產業園區(基地)、品牌、人才等獎勵政策扶持力度
1、重點扶持市級創意產業園區(基地)。每兩年評選認定一批市級重點創意產業園區(基地),由市政府授牌,并給予10萬元資金獎勵。認定辦法和評定工作由市發改委牽頭制定和組織,報市政府審定。
市級創意產業園區(基地)被評為國家、省級創意產業園區(基地),給予一次性50萬元、20萬元獎勵,同一年同一項目分獲不同認定的,依照從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獎勵。
市級重點創意產業基地(園區)的開發業主對外招商轉讓或出租房屋的,應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前2年出租或轉讓房產收入產生的營業稅、契稅或印花稅,可按30%獎勵開發業主,用于創意產業基地(園區)基礎設施的維護和入駐基地(園區)企業的租金補貼。
重點創意產業園區(基地)實施動態管理,在運行中出現不符合條件的園區(基地)將予以調整。
2、積極鼓勵創意企業創品牌。獲國家馳名、省著名商標品牌的創意企業給予100萬元、5萬元的獎勵;獲國家級、省部級獎勵的創意原創作品,一次性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獲國家重大獎項或國際級獎勵的給予2倍獎勵,獲多級獎勵的從高但不重復獎勵;對國家級、省級出版發行單位出版發行原創數字媒體作品的,按其年度發行銷售收入的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經國家出版總署和文化部批準,正式上線運營的原創創意產品,每款獎勵5萬元;獲國家出版總署和文化部認定并推廣的益智類創意產品,每款獎勵10萬元。
3、實施創意人才獎勵機制。設立市創意人才獎金,每兩年開展一次創意大師、創意新人評選活動,每次評定10名福州市創意大師,每人獎勵10萬元;10名創意新人,每人獎勵5萬元。
4、鼓勵設立技術中心。創意企業或高校設立技術中心,凡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技術中心,一次性分別獎勵100萬元、30萬元、10萬元。創意企業的研發項目獲得國家、省創意產業扶持計劃并得到資金支持者,給予25%的地方配套資金,所需資金由各級財政按財政體制承擔。
5、基地、企業獲國家、省級有關認定后,基地向市發改委,企業向行業主管部門提出獎勵申請,初審后,報市財政局審核后辦理。在申請獎勵時,應提供國家、省相關評定證書或文件原件及復印件(經核對無誤后,原件退回企業)。
(四)落實兌現我市已出臺扶持創意產業發展優惠政策
1、鼓勵盤活存量房地產資源。凡利用金山工業區、福興工業區、福州軟件園等現有產業園區和工業區存量資源以及城市中心的老廠房、舊倉庫、傳統文化街區等存量房產資源和可利用的歷史建筑進行保護性改造和開發,興辦創意產業,建立創意產業大樓和集聚區,不涉及重新開發建設,且符合國家規定、城市功能布局優化及有利于產業升級的,經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市規劃局、市國土局確認,市財政局批準,暫不征收原產權單位土地年租金。原產權單位該部分土地系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性質可保持不變。
2、把創意產品和服務納入地方政府采購范圍。凡納入本市預算管理的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在采購創意產品和服務時,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采購本市創意產業企業的產品和服務。
3、鼓勵創意企業積極拓展境內外市場。創意企業參加政府主管部門主辦的國際性或全國性博覽會,提前申請并經同意的,給予每個國際標準展位展位費50%、最高不超過1萬元的補貼。鼓勵創意企業積極參加在本市舉辦由主管部門審批通過的創意展會,并給予展位費50%的補貼。
4、建立創意設計企業孵化基地。在部分創意產業園區(基地)建設若干“創意設計企業孵化基地”,對入駐孵化基地的企業自入駐之日起,其租賃面積在100平方米以內的房租,第一年全免,第二年減免75%,第三年減半征收,第四年起全額收取。
5、鼓勵現有工業設計企業做大做強。鑒于福州現有工業設計企業規模小、數量少、實力較弱的情況,為促進現有工業設計企業的發展,同意現有工業設計企業參照本政策中新成立的創意企業所享受財稅扶持政策。
四、為發展創意產業提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創意產業發展的組織領導,把促進創意產業發展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加大政策貫徹落實力度,確保國家、省、市政府出臺的支持創意產業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實處。成立市創意產業發展辦公室,辦公室掛靠市發改委,具體負責協調推進我市創意產業發展工作,進一步健全聯席會議制度,各成員單位、相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各司其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共同推進創意產業的繁榮發展。
(二)明確部門職責。建立福州市創意產業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市發改委、市委宣傳部、市經委、市臺辦、市財政局、市商貿服務業局、市建設局、市工商局、市文新局、市廣電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外經局、市統計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貿促會、市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等部門組成,市創意產業發展辦公室為牽頭單位,不定期召集召開聯席會議。聯席會議重點研究擬定扶持我市創意產業發展的規劃、重大政策措施和實施辦法;組織創意產業園區(基地)、重點企業、人才的評選認定推薦工作;協調推進創意產業發展中需提請市政府解決的重大問題。
市發改委負責研究擬訂市創意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推動創意產業規劃實施和項目建設;市經委負責牽頭推進工業設計、工藝美術品研發、軟件業、動漫業等領域重點創意企業發展;市建設局負責牽頭推進建筑設計領域發展;市委宣傳部負責總體協調推進文化創意領域發展,市文新局、市廣電局、市工商局牽頭推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文化創作與表演、廣告設計、傳統文化民俗藝術傳承、創新與產業化等領域發展;市旅游局牽頭推進文化休閑旅游業發展;市商貿服務業局負責牽頭推進會展業、時尚設計及咨詢服務創意發展;市財政局設立創意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采取項目補助、貼息、獎勵等方式重點扶持創意產業發展;市國稅局、市地稅局負責落實國家、省有關扶持創意產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各部門按職責分工加強對創意產業的行業管理和企業服務工作,暢通企業和政府之間的溝通渠道,努力爭取上級有關部門對我市創意產業發展的支持,保障和促進創意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三)優化發展環境。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轉變工作方式,增強服務意識,提高行政服務效能;要加強市場監管,保護創意產業知識產權;要充分發揮輿論對創意產業發展的正確導向作用,加強宣傳推廣力度,培植我市創意產業發展的典型示范;要通過開展各類有利于創意產業發展的活動,增強全社會的創新意識,引導公眾接受新生事物,喜愛并消費創意產品,營造全社會支持創意產業發展的良好氛圍。
(四)注重規劃引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福州市“十二五”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規劃》的目標任務,抓好創意產業和企業的組織實施工作;要組織編制《福州市創意產業儲備項目目錄》和《創意產業基地認定辦法》,明確重點鼓勵發展的創意產業項目和創意產業基地;要圍繞全市創意產業發展目標編制重點領域專項規劃,明確發展目標、重點任務、重大項目和保障措施。
(五)構建創意產業公共服務平臺。各牽頭負責部門要引導、協助成立創意產業行業協會,成為政府和企業之間的橋梁紐帶,傳達政府政策意圖,反映企業愿望和要求,維護企業合法權益,規范行業行為,并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引導產業升級和拓展業務等方面的作用。依托創意產業行業協會,聯合相關高校、企業,共同籌建相關行業的創意設計公共服務平臺,開展基礎性、通用性、前瞻性設計研究工作,推動設計相關軟件等信息技術產品的研究開發和推廣應用,建立實用、高效的設計基礎數據庫、資料信息庫等,并提供多方位、跨學科的產品設計研發服務,重點加強創意設計技術研發,為創意設計企業發展提供技術支撐。
(六)建立創意人才支撐體系。重點支持閩江學院、福州職業技術學院等市屬高校,設立創意產業相關學科專業,積極培育引進高素質的師資力量,培養創意產業高端人才。支持市屬高校、中職學校、創意企業聯合辦學,建立若干創意產業人才培養基地或實訓基地,培養企業急需的專門人才。
(七)建立統計指標體系。市統計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在國家現行統計指標體系框架下,建立健全創意產業統計制度及統計指標體系,全面跟蹤掌握創意產業發展的總體規模、經濟效益等基礎數據,及時準確地跟蹤、監測和分析研究我市創意產業發展狀況。
- 福州市加快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意見(2011-12-02 16: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