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
2016-03-28 11:02:47
榕政綜〔2016〕18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公司),市屬各高等院校,自貿區福州片區管委會:
為推進我市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進一步提升文化產業發展水平和核心競爭力,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0號)、《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八條措施的通知》(閩政〔2014〕54 號)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發展目標
以改革創新和科技進步為引擎,以知識產權保護利用和創新型人力資源開發為核心,充分發揮市場作用,強化創新驅動,優化發展環境,大力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為我市經濟轉型升級和福建自貿區、福州新區開放開發建設作出新的貢獻。到2020年,基本建立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全方位、深層次、寬領域的融合發展格局,相關產業文化含量顯著提升。引進一批創意設計人才和領軍人物,培育一批龍頭企業,打造一批在省內具有影響力的品牌,發展一批文化特色鮮明城鎮。使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的先導產業作用明顯提高,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增加值占文化產業增加值的比重明顯提高,相關產業產品和服務的附加值明顯提高,為推動我市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和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發揮重要作用。
二、加強產業融合
(一)加強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制造業融合
不斷提高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能力,充分發揮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對制造業的促進作用。引領制造業轉型升級,通過文化元素滲透,促進工業設計向綜合設計服務轉變,推動工業設計服務領域延伸和服務模式升級,提高制造業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新材料,塑造制造業新優勢。以捷聯電子、東南汽車、長源紡織等企業為依托,將高水平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全方位融入研發設計、裝備工藝、生產過程和品牌營銷等全過程,進一步提升實用性和審美性,增加文化內涵和附加值。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文廣新局、文改辦、各縣(市)區政府〕
(二)加強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信息科技融合
加快推進福州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設,以福州高新區為依托,在全市范圍內建設20個省級以上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項目園區。以市軟件園管委會為重點,建設國家863軟件專業孵化器、國家動畫影視實驗園、閩臺文化產業園等一批文化科技企業孵化器。
推進網絡文化信息內容建設工程,推動優秀文化產品網絡傳播。支持以網龍網絡、天晴數碼、百度91、天棣互聯等為代表的網絡游戲、手機游戲、動漫影視、在線教育等領域做大做強。重點培育一批擁有獨立知識產權,具有國際影響、中國風格、海西特色的動漫形象和動漫品牌。
重點打造動漫游戲公共服務平臺、海峽出版資源基礎數據服務平臺、云計算數據中心大容量虛擬交換平臺等專業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為文化科技融合企業提供共性技術服務,提升制作效率與活力,降低文化產品生產難度。〔責任單位:市科技局、經信委、文廣新局、文改辦、軟件園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
(三)加強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消費品工業融合
加強傳統優勢產品的創意設計能力,促進傳統文化與現代時尚的融合,鼓勵紡織服裝、輕工等消費品工業在造型、色彩、材質、功能搭配和包裝裝飾上突出時尚化,增加消費品的文化內涵和附加值,形成一批具有福州特色的創意品牌。推進文化創意產業與消費品產業的融合對接,主要面向亟需創意設計、自身設計力量不足的中小企業,推進消費品產業借力創意設計,塑造消費品制造業新優勢,提升產品價值鏈,實現文化價值與實用價值的有機統一。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文廣新局、文改辦、商務局、各縣(市)區政府〕
(四)加強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建筑業融合
推進文化與建筑設計的深度融合,舉辦建筑設計論壇,搭建建筑師與美術、音樂等文化藝術界人士的交流平臺,因地制宜融入文化元素,提升建筑創作的水平。加強城市建筑設計和景觀風貌規劃,突出閩都文化特色,堅持傳承與創新相結合,提升對文物遺址和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積極發展綠色建筑,貫徹節能、節地、節水、節材的建筑設計理念,推進技術傳承創新。有機整合新農村建設、城鎮化建設中的特色資源,融入鄉土文化特色,提升城鄉居民宜居水平。
〔責任單位:市建委、文廣新局、名城委、規劃局、文改辦、各縣(市)區政府〕
(五)加強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休閑旅游融合
推進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以文化提升旅游的內涵質量,以旅游擴大文化的傳播消費。推動文化資源向旅游產品升級轉化,打造一批叫得響、有特色、有影響的文化旅游精品。加快建設三坊七巷、福建船政、海峽非物質文化遺產生態園等一批文化旅游精品項目,加快開發以溫泉沐浴文化體驗為基礎、休閑健康養生為重點的溫泉旅游項目,鼓勵溫泉養生、美容等產品開發。開發閩劇、伬唱等福州民俗文化演藝產品,推動壽山石雕、畬族山歌、民俗信仰等傳統技藝及民間信俗與旅游展示結合。鼓勵重點旅游景區(點)與專業藝術院團合作,打造標志性的文化演藝產品和一批專場劇目。鼓勵創作符合福州文化特點的文化旅游商品,支持壽山石、脫胎漆器、軟木畫、木根雕等傳統旅游消費品創意創新。
〔責任單位:市旅游局、文廣新局、文改辦、三坊七巷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
(六)加強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健康產業融合
順應居民消費結構升級趨勢,積極促進文創產業與健康產業融合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服務需求。深度挖掘中醫藥文化,充分發揮中醫醫療預防保健特色優勢,推廣科學有效的中醫藥醫療、養生、保健服務。創作科學準確、通俗易懂、貼近生活的中醫藥文化科普創意產品和文化精品。
利用好舉辦體博會及各種大賽的有力契機,促進以體育出版、體育影視、體育傳播、體育動漫和體育文化演出為主要內容的體育產業集群發展,積極融入文化創意元素,促進體育衍生品創意和設計開發,提升體育產業市場競爭力。支持地方根據當地傳統節慶活動和自然人文資源特色舉辦體育活動。推動體育賽事與福州地方特色文化、傳統文化的融合,深度挖掘福州城市體育文化元素,鼓勵文化企業向體育領域拓展。
〔責任單位:市體育局、衛計委、旅游局、文廣新局、文改辦、各縣(市)區政府〕
(七)加強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特色農業融合
以福州茉莉花與茶文化系統為核心,挖掘、提煉閩都農耕文化價值,打造我市休閑農業文化特色品牌。提高農業領域的創意和設計水平,促進農業與文化、科技、生態、旅游的一二三產業融合,推進產業轉型升級。圍繞打造“依山、泮水、沿江、濱海”四大都市休閑農業產業帶,通過農業文化創意及示范點創建工程、品牌創新工程、基礎設施建設工程、人才隊伍建設工程、服務平臺建設工程、休閑農業文化提升建設工程六大工程建設,大力發展生態休閑農業。拓展多功能農業,不斷豐富農業產品、農事景觀、鄉土文化等創意和設計,把農產品營銷、農業節慶、農事體驗、休閑觀光結合起來,著力培育一批休閑農業知名品牌和休閑農業園,延伸產業鏈,促進創意和設計產品產業化。
〔責任單位:市農業局、文廣新局、文改辦、各縣(市)區政府〕
三、扶持政策
(一)壯大文創龍頭企業
培育扶持福州文化產業龍頭企業,由市文產辦定期組織開展市級文化產業示范企業評定工作,積極推薦我市文化產業企業參評國家級、省級文化產業示范企業,對于獲評國家級、省級和市級文化產業示范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和10萬元的獎勵。
引導文化龍頭企業與相關企業構建戰略聯盟,開展創意和設計增值服務,延伸文化服務領域,以優秀創意和設計成果與相關企業進行產業化合作。支持制造業龍頭骨干企業組建或與高校、科研機構、專業設計單位共建工業設計中心。鼓勵制造業龍頭企業剝離工業設計部門,成立獨立運營的工業設計企業。
實施中小企業成長工程,支持專業化的創意設計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挖掘、保護、發展福州特色傳統技藝和文化資源,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創意和設計企業。扶持福州日報社、福州廣播電視臺、福州文化旅游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等國有文化企業以及網龍公司、福建匯源會展公司等民營文化龍頭企業不斷做強做大,培育我市文化產業知名品牌;支持文化龍頭企業打造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的產業集團和產業聯盟。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商務局、文改辦、文廣新局、各縣(市)區政府〕
(二)加快文創產業集聚發展
充分發揮閩臺(福州)文化產業園、福州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等5個國家級園區的示范帶動作用,加強公共技術、資源信息、投資融資、交易展示、人才培養、交流合作等服務能力建設,完善創新創業服務體系,提升我市文化產業規模化、集約化和專業化水平。
積極實施項目帶動戰略,加快推進中國船政文化城、海峽非物質遺產生態園、海西動漫創意之都等重點文化產業項目建設,每年在專項資金中安排一定額度用于扶持市級文化創意產業重大項目。對于自主申報并獲得國家部委、省人民政府獎勵的文化創意產品、服務項目或獲得國家部委、省人民政府文化創意產業專項資金扶持的文化創意產業項目,原則上一次性給予所獲獎金或資助額度25%比例的獎勵和配套資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國家部委)、25萬元(省人民政府),獎勵從高不重復。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文改辦、文廣新局、各縣(市)區政府〕
(三)增強創新動力
深入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健全創新創意和設計激勵機制。營造良好的自主創新氛圍,開展文化創意和設計企業“專利清零”行動,提高專利申請量。鼓勵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科研機構、企業等單位搭建創意設計公共服務平臺,積極促進創意設計多元化融合發展。建設一批行業技術創新中心,為廣大中小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企業提供技術創新、管理創新等服務。
完善創意設計企業融資擔保機制,支持和引導擔保機構為創意設計企業融資提供擔保,并鼓勵金融機構開展創意設計企業知識產權權利質押業務試點。放寬入駐文化產業園區臺資創意企業投資者的出資方式,允許其以高新技術成果、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等無形資產進行評估作價出資和以境內不動產及股權出資。
〔責任單位:市知識產權局、市場監管局、文改辦、各縣(市)區政府〕
(四)培育市場需求
加強全民文化藝術教育,提高人文素養,引導消費觀念進步和轉變,促進文化創意產品和服務的消費。創新公共文化服務提供方式,加大對創意和設計產品服務的政府采購力度。通過文化演出、文化教育、媒介傳播、展覽展會、旅游觀光等活動,促進產品和服務交易,加快設計成果的轉化,擴大文化消費規模。
鼓勵企業借助“6·18”等公共服務平臺發布設計需求,將可外包的設計業務發包給設計企業,擴大設計服務市場。鼓勵電子商務平臺針對創意和設計提供專項服務,幫助小微企業、創意和設計創業人才拓展市場。支持工業制造、信息科技、消費品制造等企業設立設計中心,鼓勵企業增加對設計的研究開發投入。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經信委、文廣新局、旅游局、地稅局、國稅局、各縣(市)區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人才培養
加大核心人才、重點領域專門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培養與扶持力度,造就一批領軍人物。充分利用省、市有關高層次人才優惠政策,吸引境內外優秀人才來榕創業。將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領域人才需求列入我市年度緊缺急需人才引進指導目錄,對符合指導目錄條件引進的人才,享受生活津貼等相應待遇。
發揮“海峽兩岸工業設計專家工作站”的作用,以點帶面,加強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領域人才的交流與合作。鼓勵企業與高校合作開發創意設計項目,建設訂單式人才培養基地,推進產學研合作培養創意設計人才。鼓勵我市優秀創意設計人才參加專題培訓,提升我市設計水平。鼓勵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人才通過我市高層次人才職稱評審綠色通道申報評審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責任單位:市人社局、教育局、文廣新局、經信委、各縣(市)區政府〕
(二)加強財稅支持
加大對文化創意產業和設計服務融合發展的扶持力度,對文化產業重點項目在推薦申報中央和省級專項資金、安排市級專項資金時予以傾斜。對從事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制造、信息科技、消費品工業融合企業,按規定認定為高新技求企業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納入增值稅征收范圍的國家重點鼓勵的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出口企業實行增值稅零稅率或免稅。經認定的動漫企業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產品,可享受國家現行鼓勵的軟件產業發展增值稅超稅負返還和所得稅優惠政策。對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在規定的優惠期限內,自轉制注冊之日起免征企業所得稅。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允許按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地稅局、國稅局、各縣(市)區政府〕
(三)加強金融服務
發揮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引導作用,扶持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開發支持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金融產品,吸引社會資本投資文化創意產業。
積極探索與在榕保險機構開展專業文化產業保險業務,促進文化產業保險發展。鼓勵優勢文化企業充分對接境內外資本市場,通過上市、私募、發行債券等方式融資發展。積極推動文化創意產業多渠道直接融資,支持鼓勵投資者用股權、債權和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作為出資拓寬企業出資渠道,鼓勵文化企業做強做大。支持和引導融資性擔保機構為文化企業的融資提供擔保,對獲得省級投資和融資擔保補助的文化創意企業,按所獲得補助金額的25%予以配套,最高不超過50萬元。
〔責任單位:市金融辦、財政局、文產辦、各縣(市)區政府〕
(四)優化發展環境
優化審批體制機制,進一步加強文化領域相關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和簡政放權工作,簡化審批流程,提升服務效能。提高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務的水平,發揮各類公共文化機構功能,培育公眾文化創新創造意識。積極推動文化惠民工程,激發創意和設計產品服務消費,鼓勵有條件的地區補貼居民文化消費,培育擴大文化消費市場。鼓勵非公有資本通過產權交易、收購兼并、股份制改造、經營權有期限轉讓、政府特許經營權拍賣等多種形式參與政策允許的文化市場競爭。完善文化產業項目用地扶持政策,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國家產業政策和供地政策的文化產業重點項目,優先保障項目年度用地計劃指標。根據文化產業項目建設需要,對列入年度省級以上重點建設項目名單的文化建設項目用地,征地時耕地開墾費按70%收取。
〔責任單位:市文改辦、文廣新局、規劃局、國土局、各縣(市)區政府〕
(五)強化組織保障
建立健全由市發改委牽頭,市直有關部門、高校和行業組織等參與的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工作機制,定期召開工作聯席會議,協調解決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跟蹤督促政策措施落實,確保各項措施任務落到實處。加強宣傳報道,積極營造全社會支持創新、鼓勵創意和設計的良好氛圍。
各縣(市)區結合自身文化創意特點、產業優勢,制定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實施意見。
〔責任單位:市文改辦、文廣新局、發改委、經信委、商務局、建委、旅游局、衛計委、體育局、農業局、科技局、知識產權局、市場監管局、人社局、教育局、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金融辦、規劃局、國土局、軟件園管委會、三坊七巷管委會、各縣(市)區政府〕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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