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化改革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關于落實創新驅動戰略 加快文化產業發展的實施措施》的通知
2016-11-29 15:34:32
閩文改辦〔2016〕14號
各設區市委宣傳部、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宣傳部,省直有關單位:
《關于落實創新驅動戰略加快文化產業發展的實施措施》已經省文化改革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福建省文化改革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11月18日
關于落實創新驅動戰略 加快文化產業發展的
實施措施
為推動文化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文化產業創新發展和轉型升級,推動文化產業成為我省現代服務業的重要支撐,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創新型省份的決定》、省政府《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總體方案(2016-2018年)》精神以及全省推動現代服務業加快發展座談會部署,按照“培育新產業、研發新技術、打造新平臺、催生新業態、推廣新模式、構建新機制”的總體要求,制定本實施措施。
一、著力提升“文化智造”能力,推動傳統文化產業轉型升級
1.加快傳媒產業融合發展。堅持先進技術為支撐、內容建設為根本,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在內容、渠道、平臺、經營、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實施“一報一臺一網”工程,支持福建日報社實施名專欄工程,著力打造10個名專欄,加強與東南網等融合聯動,形成立體傳播格局。推動省廣播影視集團融媒體智能化傳播工程建設,支持福建東南電視臺創新運營管理與節目生產機制,打造核心品牌節目欄目;提升東南網等主流新媒體內容品質和用戶粘性,使之成為親民、權威、富有影響力和創新力的新聞門戶。圍繞建立傳統創作與數字生產互通兼容的內容共享平臺,實施出版精品開發工程和影視創作生產工程,抓好《捕風人》《古田,古田》《縣委書記谷文昌》《大閱兵》《絕命后衛師》《客家人》《東方大港》等優秀題材的創作發行以及內容二次開發利用。支持省廣電網絡集團依托有線電視傳輸網絡和智慧云平臺,拓展智慧社區、數字家庭等服務項目,推動互聯網與電視融合發展,實現從“看”電視到“用”電視轉變。
2.推動文化裝備制造業升級換代。鼓勵文化裝備企業設立獨立研發機構,加強文化裝備制造業產品創新升級,推動文化裝備制造企業研究開發新一代顯示產品、數字影音產品等,開拓文化裝備制造業國際市場。推動信息傳輸企業與科研機構、硬件制造商聯合研發和生產電視一體機、4K智能機頂盒等網絡傳輸軟硬件設備,深入研發生產新一代廣電網絡終端應用產品。推動印刷產業加快轉型升級,鼓勵技術創新、工藝創新、服務創新,積極發展綠色印刷、數字印刷、智能印刷、創意印刷、定制印刷等新業態,支持海峽出版發行集團等率先執行綠色印刷技術標準,力爭2020年實現教材教輔和兒童讀物綠色印刷全覆蓋。
3.推動工藝美術產業創新發展。提升產品生產創作數字化水平,支持傳統工藝的創新傳承和新工藝的研發。鼓勵互聯網3D創意設計、數字建模與合成、成品數字虛擬、模型3D直打等創作輔助技術的運用。加大3D打印等新科技應用,提升產品的創意設計水平,延伸產業鏈,打造以漆文化為主題的福州朱紫坊漆藝文化品牌,推動福州等地“漆藝”特色產業發展。支持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推動特色傳統工藝和優勢文化產品研發生產,依托互聯網通過個性訂制、創意眾籌等方式進行需求導向的生產。支持中國(莆田)海峽工藝品博覽會等重點展會平臺建設,應用立體影像處理、360度全息投影和交互技術展示工藝美術作品和工藝制作流程,提高展陳體驗水平。推動文化藝術中介機構建立工藝美術產品網拍、微拍平臺,開展藝術品拍賣O2O業務。
二、圍繞技術創新和融合創新,加快培育文化新型業態
4.培育“互聯網+文化”新業態。推進現代信息技術與文化產業融合發展,培育壯大數字出版、動漫游戲、移動多媒體、文化電商、互聯網教育、文化軟件等新興的互聯網文化產業業態。落實《福建省推進“互聯網+文化產業”行動實施方案》,培育6至10家年收入超過10億元的互聯網文化企業,每年重點支持實施10—20個互聯網+文化產業重點項目。引導國有文化集團采取眾扶、擔保、股權等方式,扶持一批R&D超過3%的創新研發型中小文化企業,快速占領智慧家庭、智慧旅游、文化智能穿戴、辦公云服務、數字視聽娛樂等領域應用研發市場。推動互聯網智慧教室、文化知識數據庫、威客互聯網服務平臺、“互聯網+民生服務”等重點領域建設。
5.加快發展文化旅游休閑產業。推進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示范工程,拓展現代信息技術在文化旅游、休閑娛樂、文化展覽、文化傳播等方面的應用。組織實施“福建紅色文化保護弘揚傳承”工程,推進紅色文化的保護傳承、研究整理、傳播弘揚、文藝精品創作、文化旅游項目建設。利用多媒體數字技術,建好紅色文化網上展館,依托省、市革命歷史紀念館、博物館等建設福建紅色文化VR實體體驗館。加快實施鼓浪嶼“全島博物館計劃”、萬壽巖國家考古遺址展覽區、馬尾中國船政文化新博物館、中國印刷博物館分館等展館建設項目,提升文化資源展覽展示體驗水平。推動特色文化演藝精品節目創作演出和推廣運營,支持南靖云水謠土樓風情演藝中心、永定客家博覽園演藝中心等建設。基于新一代移動通信、物聯網、云計算等新技術,建設完善一批重點智慧文化旅游平臺。
6.推動創意設計向生產、生活性服務延伸。重點培育和扶持一批文化創意內容產品,抓好一批可復制的業態創新和產品創新示范點,擴大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在文化創意產業的運用。舉辦“福建省最具創意文化產品評選活動”,建立“文化創意產品、技術、項目對接服務”平臺,推動平臺在福州新區落地。辦好海峽兩岸文博會、福建文化精品展覽交易會、廈門國際動漫節、海峽杯工業設計大賽等展會活動,促進設計成果產業化,打造創意設計集聚、對接平臺。鼓勵文化單位利用館藏資源參與創意設計產業發展,支持舉辦“閩臺大學生博物館文創藝術設計大賽”,推動文博創意產業發展。支持3D圖像UV直打印技術應用和新產品開發,支持互聯網創意影像服務創新。
三、突出自主創新市場導向,提升文化企業和園區創新集聚水平
7.培育一批創新型骨干文化企業。推動四大省屬國有文化集團充分利用新興信息技術,促進產品升級,產業轉型發展,提質增效。培育壯大省文化企業十強。支持利用“互聯網”+技術和平臺,提升產品的科技含量和文化內涵,培育更多的創新型企業進入省文化企業十強,指導推動新一屆福建文化企業十強創新發展,抓好重點企業并購重組和上市融資跟蹤服務。推動福建網龍公司發展在線教育產業,支持福建廣電網絡集團等文化企業爭創全國文化企業30強。通過項目和資金扶持一批成長性好的民營文化企業發展壯大。推動我省文化企業加強品牌建設,研發生產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品牌產品,打響福建文化品牌。支持打造閩版精品圖書品牌及福建廣電網絡互聯網+TV品牌。以影視、動漫為重點推動文化內容生產企業提升產品文化內涵,加強內容創新,創作生產文化內容品牌產品。
8.打造若干文化創新孵化平臺。開展全省文化產業園區調查,修訂省級文化產業重點園區認定管理辦法,調整確定一批省級文化產業重點園區。鼓勵利用“三舊”存量土地改造建設文化產業園區,積極培育一批技術共享、展示推介、投融資和人才實訓等孵化功能型平臺。鼓勵省級文化產業重點園區等運營模式創新,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水平,建設融創業培訓、天使投資等功能為一體的孵化器平臺。鼓勵和支持國家海西廣告產業園、廈門龍山文創園、泉州洪山文創園等園區打造特色孵化平臺,定期舉辦創意市集,吸引和扶持文創人才,推動文創產業的發展。
9.以創投為重點完善投融資體系。充分發揮省、市級文化產業投資基金的作用,推動福建省文化產業發展投資基金、福建海峽文化產業投資基金等,支持文化產業轉型升級、產業創新項目。發揮產業投資基金對社會資本的撬動作用,推動社會資本設立或參與文化產業創投基金,充分發揮創投資金在影視產業、文化旅游、文化設施建設等領域的引領作用,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穩妥利用眾籌等融資創新模式,推進創新企業和重點項目建設。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開發創業貸款等創新產品,支持文化產業創新發展。
10.鼓勵文化企業加大研發和原創力度。鼓勵文化企業設立研發部門,開發原創新產品。推動海峽出版發行集團數字出版平臺及技術的研發,打造數字出版精品,推動省廣播影視集團加強IPTV相關平臺及重要技術的研發,促進互聯網電視產業發展。推動福建廣電網絡集團開發下一代有線廣播電視網絡、無線廣播電視網絡傳輸及終端設備技術。通過項目補貼、獎勵等方式,鼓勵文化企業自主開展數字傳媒、動漫游戲、虛擬(增強)現實等關鍵共性技術應用、裝備和研發攻關。鼓勵文化企業設立研發準備金。
四、強化示范引領,鼓勵和推動文化經營模式創新
11. 鼓勵平臺運營模式創新。支持利用新理念新技術,創新發展平臺商業模式,培育一批平臺型重點文化企業和平臺運營示范項目。推動《今日福建》《福建手機報》和東南網等兩微一端等重點新媒體創新傳播模式,引導各地扶強做大一批新聞信息服務傳媒平臺。支持國家海峽版權交易中心“數字版權綜合運營管理平臺”、“咪咕動漫”公共服務平臺、一品威客網設計服務平臺、“矮凳網”設計產業化互聯網平臺等創新發展,推動建設一批集聚程度高的專業服務平臺。鼓勵文化企業依托互聯網平臺推動技術集成、服務集成、運營集成,提供內容豐富、便捷高效的互聯網文化增值服務,大力推進“福建網絡廣播電視臺”、海都公眾“U我服務平臺”、 “八閩基層特色文化活動信息網絡對接平臺”等綜合服務平臺整合提升。研究建立平臺創新示范項目扶持機制,引導和支持具有一定規模的平臺型文化企業參評省級和國家重點文化企業。
12.鼓勵連鎖經營模式創新。大力推進圖書發行、電影放映、演出服務、文化產品零售等領域創新發展連鎖經營模式,通過直營連鎖、自由連鎖、特許連鎖等靈活方式,做強做大做優核心企業,提升品牌價值和知名度。積極培育和發展一批主業突出、管理科學、模式創新的大型連鎖文化企業,鼓勵相同業態或經營內容相近的連鎖經營企業通過收購兼并、合資合作、特許經營等形式進行資產與業務重組,實現低成本擴張和跨區域發展。支持連鎖經營企業實施品牌發展戰略,培育壯大萬星影城、中興院線、大夢書吧等連鎖經營項目。支持新華文化城連鎖經營,以圖書連鎖超市為核心,打造融合文化展示、體驗等多種功能的文化綜合體,促進廈門、福州金山、尤溪等新華文化城提升經營管理水平,推動全省新華圖書城2018年前完成改造提升和業態優化。支持農村出版物“小連鎖”建設。鼓勵連鎖文化企業加快信息系統和物流體系建設。
13.鼓勵發展個性化定制模式。通過先進制造技術與新一代信息技術的集成創新,率先在創意設計、印刷、文化用品、工藝美術等行業開展個性定制試點示范。推動傳統文化制造業發達地區針對本地工藝美術產業集聚區出臺扶持政策,鼓勵傳統工藝品設計和制造企業試水個性訂制生產。支持文化企業利用立體視覺呈現技術在廣告設計、游戲設計等新業態領域發展個性化定制服務,開展基于個性化產品的服務模式和商業模式創新。鼓勵實體書店探索“按需印刷”、“前店后廠”等新商業模式。大力扶持信息個性化定制服務,支持信息傳輸企業開展政府視頻會議、智慧醫療、應急服務、農產品直銷、遠程教育等信息訂制服務,鼓勵信息服務企業利用云計算、大數據、移動互聯網等技術,整合市場信息和消費需求,為文化企業開展個性化定制提供數據服務和決策支撐。
14.鼓勵發展共享協作模式。依托文化產業園區、孵化平臺、創業基地建設一批實體文化眾創空間,支持以互聯網信息服務為主業的文化企業創辦一批虛擬眾創空間。鼓勵文化內容制作、創意設計、文化旅游運營、文化出口等企業,通過眾包模式整合利用閑散社會資源,發展文化外包業務。鼓勵龍頭文化企業、文化行業協會、產業聯盟開放平臺、資源、標準,帶動上下游小微文化企業和創業者發展。鼓勵藝術、出版、影視等創意項目在加強內容管理的同時依法開展實物眾籌,推動世紀長龍、福建恒業等民營文化企業先行開展實物眾籌試點,探索完善實物眾籌的資金籌集、創意展示、價值評估等機制。鼓勵小微文化企業和創業者通過股權眾籌融資方式募集早期股本。
五、促進消費結構升級,激活和釋放文化需求
15.推動傳統消費升級。支持實施福建演藝產業發展計劃,推動出臺鼓勵優質商業演出政策,擴大優質商業演出、高雅藝術演出消費覆蓋面。加快全省劇院聯盟票務系統建設,逐步建立跨地域跨劇場、多終端并聯、線上預訂支付、統一結算管理的演出銷售體系。鼓勵實體書店走特色經營之路,支持發展親子閱讀、休閑閱讀、閱讀+藝術培訓、閱讀+主題講座等圖書消費新模式,推動新華集團按照“一校一品”打造高校新華書店品牌,支持廈門外圖、海博教育文化廣場、至圣書院、書香陽光書店等特色書店加快發展。推進特色實體書店加盟“書香八閩”全民讀書月、“校園書香”等全民閱讀活動。結合全省縣級數字影院改造,加快已落地電影院線的延伸覆蓋和影院建設,支持省屬國有院線加快改造升級,鼓勵更多條件允許的影院引進立體電影巨幕(IMAX、ZMAX),優化配套設施和服務、增強觀影體驗。支持省廣播影視集團增強“福建網絡電視臺”、海博TV節目制播水平,豐富高清電視節目內容,探索開通播出VR電視節目。
16.培育新興文化消費熱點。推動傳統傳媒通過視聽交互技術增強數字閱讀體驗,支持《八閩文庫》《中國自然生態圖鑒》《孤獨星球》等圖書全媒體出版,形成一批有穩定訂閱量和活躍用戶數較高的數字出版物。加快我省有線電視網絡數字化雙向化改造,五年內全省有線電視用戶數字化率達100%,互動電視覆蓋用戶達到數字電視用戶60%以上。適應移動互聯網、消費場景和“微時代”特點,鼓勵采取創作互動、劇情眾籌、即編即播、受眾數據導向式制作等方式生產創作影視作品,扶持一批從事微電影、微廣告、微視頻創作的經營主體。依托重點游戲企業,積極創作福建題材游戲,著力挖掘本省市場移動端網絡游戲消費潛力。加大“閩教云”、閩教版電子書包、“藝術微課”、在線教育學生派等互聯網教育數字消費產品的營銷。發展文化演藝、地方戲、民間工藝體驗、文化創意商品等,創新發展獨具特色的文化旅游產品。
17.大力發展文化電子商務。支持省廣電網絡集團創新“互聯網+TV”電視商城購物模式。支持文化產權交易機構建立藝術品電子交易平臺,支持文化企業建立和運營與文化相關的跨境電商平臺。鼓勵圖書發行企業開發移動互聯網服務平臺,探索建設新一代“智慧書城”。支持海都公眾連鎖經營加快全國布局,依托O2O模式提供生活便民、居家養老、教育培訓等全門類民生服務,建設全國品牌影響力的生活服務電子商務平臺。支持中小文化企業通過淘寶、天貓、京東、阿里巴巴等主流電子商務平臺拓展銷售渠道,鼓勵葫蘆弟弟等文化電商企業打造自營垂直電商平臺。
18.優化文化消費環境。支持同類文化企業和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建立文化消費服務聯盟。鼓勵金融機構開發演出院線、動漫游戲、藝術品互聯網交易等領域的支付結算系統,拓展文化旅游、教育培訓、體育健身等方面消費信貸業務,促進個人信用消費。推進國家海峽版權交易中心等文化產權市場建設,做大扶強海峽文化藝術經紀公司等一批文化中介組織。建立完善有利于創意和設計發展的產權制度,促進文化產品及相關知識產權的合理有序流通,加強文化市場執法力度。
六、創新對外文化合作交流平臺,拓展福建文化走出去渠道
19.支持文化企業境外投資。充分發揮走出去戰略在促進文化產業轉型升級中的重要作用,推動我省國有文化企業對外貿易和投資,培養新的對外文化貿易增長點。加大對我省和國家認定的文化出口重點企業和項目的政策指導和資金扶持,做強做大對外文化投資和貿易的市場主體。鼓勵我省文化企業開展境外并購重組,收購優質資產和核心業務,根據情況給予扶持和補助。支持重點文化企業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通過參股、并購、設立分支機構等參與對外文化貿易和投資引進國際戰略合作者,加快與國際先進企業的融合。推動國有文化企業參與實施福建文化進海絲沿線國家場館計劃。按照“量力建設、突出效益、強化管理、整合發展”的要求,推動“閩僑書屋”、“閩僑文化中心”、“新華和平書屋”提升建設實效和影響力。
20.優化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結構。提升我省傳統文化行業對外文化貿易水平,鼓勵和引導工藝美術、視聽設備等創新發展,提升文化內涵。積極發展我省新興文化產業和服務對外貿易,加大推動版權輸出、創意設計、動漫游戲和服務等新興行業走出去的力度。鼓勵文化企業擴大核心文化產品和服務對外出口,支持文化企業建立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從事文化對外貿易,依據創匯情況予以扶持鼓勵。著力推動地方特色文化走出去,通過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文化遺存,把傳統元素與時代元素相結合,努力培育當地的文化旅游業和各具特色的產業,積極推動特色文化旅游產品和工藝美術產品走出去,形成“一地一品一特色”發展格局。
21.打造文化對外貿易合作載體平臺。發揮各類文化展會平臺在推動我省對外文化貿易和投資中的積極作用,將海峽兩岸文博會、福建文化精品展覽交易會、絲綢之路國際電影節、海峽兩岸圖書交易會、廈門國際動漫節等打造成為我省文化走出去的重要平臺和載體。推動企業參加中國深圳文博會、香港國際書展、香港國際影視展、北京國際書展、法蘭克福書展等境內外大型展會和文化活動,引導我省企業與境內外大型文化企業合作交流及項目對接落地。充分發揮海外華僑華人及其社團在文化貿易和投資的獨特作用,加強與港澳臺、駐外使領館、海外重點社團、知名人士和友好城市的聯系和交流,發揮他們在溝通協調、信息收集、市場調研等載體和渠道開拓作用。
22.鼓勵開展文化保稅服務。積極發揮我省自貿區優勢,推動我省3個自貿片區拓展文化功能,發展文化保稅業務。支持平潭片區重點拓展國際文化商品展示交易、國際文化貿易企業集聚生產、國際文化物流等功能;福州片區重點發展國際文化產品倉儲、租賃、高端藝術品鑒賞與拍賣等文化貿易和版權貿易;廈門片區以建設專業化的文化藝術品保稅區為切入點,打造成為海峽兩岸文化產品保稅展示銷售中心,形成“前店后庫”的運營模式。積極爭取國家支持,推動文化開放政策試點落地,推動自貿區保稅、“境內關外”和檢驗檢疫、跨境支付及物流效率等,吸引一大批文化龍頭企業集聚自貿區,開展保稅展示、保稅倉儲和文化設備保稅融資租賃業務,促進對外文化貿易發展。
七、促進優勢資源整合,推動文化體制機制創新
23.支持國有文化集團并購重組。推動國有文化企業依法設立董事會、監事會,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成為合格市場主體。優化整合文化行政管理資源,促進文化生產要素合理流動。推動省屬四大文化集團整合上下游產業鏈,優化資源配置,延伸原有產業鏈末端,打造企業新的利潤增長點,進行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并購重組。鼓勵國有文化企業與民營企業、臺港澳企業和外企合作,推進推動海峽書局、福州文化旅游投資集團加快發展。加大對文化企業并購重組的資金、政策扶持力度,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要通過融資貼息、風險補貼等形式鼓勵商業銀行支持國有文化集團戰略性并購重組。
24.推進文化單位創新運營管理機制。推動國有文化單位結合自身特點,堅持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積極探索創新管理經營體制機制,挖掘潛力,激發活力,轉型發展。推動福建日報社按照組建傳媒集團任公司《總體框架方案》,實施事業與企業、采編與經營“兩分開”改革,剝離廣告、發行、印刷及其它經營性資產,組建“福建日報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進行多元化產業經營。推動省廣播影視集團內部管理體制改革,激發體制機制活力。規范推進海峽出版發行集團公司制改造,加快推進福建廣電網絡集團股份制改革,提升綜合競爭力。推進海都生活網絡科技股份公司掛牌新三板,推進海都公眾服務公司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及新三板上市。
25.深化文化宏觀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轉變文化行政管理部門職能,嚴格主管主辦制度,實現黨政部門與所屬企業脫鉤。建立健全黨委和政府監管有機結合、宣傳部門有效主導的國有文化資產監管體制和工作機制,探索省級國有文化資產統一投資運營機制,明確省級文化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主體責任,實現管人管事管資產管導向相統一。完善文化企業資產重大變動事項審核辦法,研究制定省級國有文化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和配套措施。切實做好國有文化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評價和薪酬管理工作,進一步完善激勵約束機制。深化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加強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健全綜合執法制度機制和運行機制,推進綜合執法信息化建設,完善文化市場信用體系。
26.完善和創新保障機制。加大省、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對文化領域創新發展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扶持力度,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每年安排資金給予重點支持。引導海峽文化產業投資基金、福建省文化產業發展投資基金等支持四眾平臺文化企業發展,鼓勵金融機構基于“四眾”特點開展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對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內,利用低效工業用地和廠房實施“三舊”改造,興辦信息服務、研發設計、創意文化的,可暫不辦理土地用途變更手續。工業用地在符合利用總體規劃,不改變土地用途前提下,通過廠房加層改造或開發地下空間擴大生產性服務建筑面積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讓金。研究建立“互聯網+文化產業”統計分類標準,建立完善文化外貿統計體系和工作機制。
相關鏈接
- 關于印發福建省文化產業重點園區認定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2016-11-29 15:21:03)
- 我市13家企業被評為福建省文化出口重點培育企業(2016-11-25 15:49:06)
- 我市13家企業被評為福建省文化出口重點培育企業(2016-11-25 15:49:06)
- 對接“海上福州”連江出臺實施方案(2016-11-18 09:56:12)
- 第二屆海絲國際旅游節在榕啟動(2016-11-14 10:23:29)